摘要

<正>晋政办发〔2020〕4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山西省“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2020年5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省“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营造“六最”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依据国务院关于“证照分离”改革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