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增强了我国律师的刑事辩护权,律师的会见权、阅卷权和调查取证权等权利均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强化,这对于加强人权保障,特别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权保障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立法的进步与司法的现状并未完全同步,律师的会见权等权利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辩护权立法保护的不足、司法体制构建的不合理和司法实务界对法治理解存在偏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