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员额制的运行在当前的司法改革体系中占据了基础性位置,也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旦被纳入员额序列,获得身份确认的个体就应当被赋予更加充分的自主权能。由此,即可冲破固有权力组织形态所生成的藩篱,构造符合司法公正需求的、具有能动主义特质的协作制模式。然而,时下的检察官员额遴选却未必能够衍生理想的办案单元,反倒容易促成其与传统科层制之间的某种耦合。于是,"反科层"的目标预期便渗入了具有等级化色彩的变量因素,进而呈现"反科层的科层制"这一特异现象。经由实证手段解构此类情状的内在逻辑,并在经验与理性的平衡之中寻求价值认知的适宜基点,无疑会有助于夯实改革框架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