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教师是教育功能的实践主体,但社会对教师职能存在着错误的认识和定位,包括角色定位错位、功能序列错位、教学内容错位及手段性错位。由于这些错位导致了对教育的潜在损害,甚至影响到国家总体的长远利益。本文围绕这些错位进行了分析,旨在澄清一些错误认识,还教师以本来的面目,以便正确界定教师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