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职位向所有人公平地开放,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我国公共职位的公平开放虽然已经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需进一步推进,尤其是将政府独资、政府控股或由政府赋予垄断地位的公共企业中的职位纳入到公共职位的范畴,并进行公开招考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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