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党办[2018]130号各市、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中央驻宁各单位,各大型企业:《自治区统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自治区党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已报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