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前不久,在某矿机电队工作的朋友向我诉苦,说他们区队职工7月份工资核算时,每人被扣罚200余元。原因是该矿后勤管理中心澡堂职工谭某多次偷盗机电队检修车间物资,造成企业财产损失。他说,区队职工对此很有意见,职工偷盗属于个人行为,矿经济保卫科是专门负责矿区财产安全工作的,职工们没有夜间看管车间物资的责任和义务,大家一直遵纪守法,不应该被扣罚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