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是特色小镇建设和发展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证,引导特色小镇公共文化服务向法制化发展,是提升特色小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必由之路。特色小镇公共文化服务法制化具有地方性、区域性特点,需要地方政府和区域市场协同推进。基于特色小镇公共文化服务法制化存在的地方文化立法不完善、相关人员法制观念不强、政府重管理轻服务等问题,从以产业发展与文化传承为核心立法、全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合同内容、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的角度,探寻科学的特色小镇公共文化服务法制化路径,旨在为加快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立法进程提供参考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