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川财规[2018]2号省属国有企业监管部门、省属国有企业:为规范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我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对《四川省省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川财企[2015]62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