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河湖管理范围划界是生态文明建设需求、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无堤防河湖划界相关水位确定、毗邻对象边界不清晰、管理范围与“三区三线”其他空间融合交叉等是划界工作顺利开展及划界成果是否科学合理的决定性因素。以典型地区、典型湖泊为例,利用资料收集、数据分析、图像比对、走访调研等手段,分析无堤防河湖占比、河湖特点、水文监测点布设情况,摸查无水文监测资料河湖的历史高水位及设计水位的推求方法,比对管理范围与三区三线交叉及重叠情况。结果显示:对于无堤防河湖,可采用已有相关规划或设计成果,无现有成果的采取经验公式及经验参数计算设计洪水从而推算设计洪水位,无水文监测资料的历史最高洪水位通过资料查阅、洪痕调查、群众走访等方法获取;毗邻对象边界按照当地已约定俗成的管理习惯或共用相对高级别河湖的管理范围线的原则划定;某地河流、湖泊管理范围涉及基本农田面积,在划界实施中基本农田部分面积未避让,典型湖泊的生态保护区与管理范围不吻合,河湖管理范围按照相对较大的生态保护区范围适当调整。划界水位的科学及可靠性是管理范围是否合理的控制性因素,采用现有成果、调查法、经验公式法等手段获取划界水位时,对现有成果进行充分分析论证、保证调查方法的规范科学、选取经验公式及经验值的合理可信是重要基础;毗邻对象边界确定属于管理范畴问题,遵循管理现状及规则是较好的解决途径;河湖管理范围与“三区三线”、城市规划控制线等区域空间有重叠或交叉时,可在不改变重叠部分范围用地类型及权属的情况下,通过制定用途管制规则进行范围管控,达到水资源安全、行洪安全、水生态安全的保护目标。这些关键问题的研究是科学划定河湖管理范围的根本前提,为社会发展提供资源保护、生态安全、可持续利用的基本保障。

  • 单位
    湖北金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 湖北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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