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综示规发〔2023〕5号各工作机构,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派驻机构:现将《山西综改示范区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23年8月25日(此件公开发布)山西综改示范区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推进省委、省政府同步推进“两个转型”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山西省推进数字经济全面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5年)》和《关于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