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教融合治理是重要利益相关者合作下的协同治理,有政府、市场两种机制之外的第三部门存在,并已在国家、区域、学校、专业等层面呈现出不同的实践形态。第三部门以公共、使命为价值追求,以融合、互补为愿景目标,以集约、共生为内在本质,以开放、协同为发展动力,其功能定位主要是协调各方关系、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公共利益、分担政府职能,其价值意蕴体现在优化产教融合模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应对局部市场失灵等方面。当前,产教融合协同治理实践中,第三部门虽然得到蓬勃发展,但也存在认知层面公信力和认同度不够高、功能层面协调性和独立性不够强、保障层面政策支持体系尚不健全等现实局限,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引导和培育,具体策略包括:坚持规范与激活相结合,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坚持放权与赋能相结合,强化引导支持措施;坚持聚力与协同相结合,构建多元合作关系;坚持务实与创新相结合,聚焦解决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