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们在考察社会主义治理理论的早期历史时,通常将其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处于共产主义革命之前,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实际行动之前出现的。在此阶段,马克思和恩格斯用基本原理而不是蓝图表达其初步思想。马克思尤其是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治理原则的基本表述包括:(1)公共权力将继续存在,但失去其"政治性质";(2)治理涉及对行政事务及生产过程的管理,其宗旨是为了谋求社会的真正利益;(3)多数治理机构并不会脱离社会,而是处于社会之中;(4)这一事实可能被视作"底线共产主义"的辩证转变。第二阶段处于共产主义革命之后,是在漫长而艰巨的社会主义建设任务中产生的。苏联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在某些方面进行社会主义治理的社会主义国家,孕育了这一阶段的萌芽:(1)划分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这两个阶段;(2)探讨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无产阶级专政的辩证关系;(3)谋求一种在数量和性质上更高级的民主形式,即社会主义民主;(4)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治理中发挥领导作用。这些发展都可被视为社会主义治理理论的"前史"或早期历史。当然,中国的发展蕴含了社会主义治理的完整进程,而这是另一个研究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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