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草案规定,公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网信、民政、工商等部门在监管中有保护英烈名誉荣誉职责;网络运营者发现侵害英烈名誉荣誉的网络信息时,负有及时处置义务;建立对侵害英烈名誉荣誉案件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可提起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