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幻化人”介于有主体性的强人工智能与无主体性的弱人工智能之间,其非有非无的似真主体性可作为第三种人工智能而提出。在《列子》与佛经中关于“能倡者”“幻化人”的叙述中,一种实现在非人类物理身体上的似真主体性在人与人造“人”的交往中成为可能。这种可能性基于,集体意向之海的历史性境域通过因缘幻化而依托功能性身体呈现为似真的“个人意向”,并形成具有因果性结构的“自我意识”。幻化即人工模拟与复制的过程,并随因缘蔓衍而推行,达到幻化与自然不异的效果。在当今因果推理算法可以模拟意识因果性结构的前提下,“幻化人”可能成为一种人工智能体的设计原理而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