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1年3月22日,欧盟官方公报发布了欧盟委员会执行条例(EU)2021/808《食品动物用药理活性物质残留分析方法的性能、结果解释和采样方法》。该条例替代欧盟法规2002/657/EC和98/179/EC,自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20日即从2021年5月21日起生效。本文概述了新法规(EU)2021/808的主要内容,重点介绍了食品动物用药理活性物质残留分析方法的性能要求。该法规的发布实施,对我国从事动物性食品等产品中药物残留分析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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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