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中俄能源合作的重点内容,两国的能源市场交易在企业投资上初步形成以“股权交易”与“项目共营”为关键的联合基础,在价格标准上受到国际能源价格的波动影响。究其隐患,两国的能源市场交易存在理念与实践不足。理念上,存在合作拓展的角色差异明显、合作深化尚不具备清晰的行动定位、合作条件的阶段性特征形成此类事业的存续疑问等隐忧。实践上,中俄存在交易推进上的协调与信任不足、技术开发上的合作空间狭窄、资源互补上的行动态度消极、设施建设上的合作深度不够、环境保护上的管理举措不合理等弊病。为此,两国需以综合视角应对能源市场交易的合作问题,通过命运共同体与共管方式的思维确立,打造相对独立的中俄能源区域市场、确立开放与底线并存的技术合作模式,以沟通与实践为中俄资源互补增信、以一体化理念应对设施建设与环境保护问题等实践,从而实现能源合作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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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