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79年以来,《刑事诉讼法》经历了三次修改。每次修改都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三次修法也体现出《刑事诉讼法》由法律移植向立法本土化转变的过程。40年来中国逐渐确立起了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程序公正与诉讼效率相统一、相互制约与诉讼监督相统一等刑事诉讼原则,这些原则即体现出国际刑事诉讼的普遍共识也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在未来,《刑事诉讼法》要向着完善跨省级行政区化刑事案件管辖制度、完善《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的衔接、完善刑事程序规则和证据规则、增强刑事诉讼法对现代科技应对能力等方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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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