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明确指出:"阅读教学的重点是培养学生具有感受、理解、欣赏和评价的能力。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应让学生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由此可见,在语文阅读教学时,必须把学习的时间真正地还给学生,让学生能够享受到在自主阅读的过程中,自己在感悟和理解的过程中,有自主探究的权利和读书的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