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影视创作是公安文化建设中的主要部分,也是文化强警和推动公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途径。在社会分化带来审美文化分化的时代背景下,公安影视作品的创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因此,本研究旨在应用文化生产—消费模式,把文化定义为一个符号的生产和消费的过程,来动态考察在社会转型时期、文化需求多样化的情境下,公安影视作品可以通过哪些途径被创作,以得到市场的广泛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