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晋政办发[2021]1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晋金融管理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山西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评价办法(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2月26日山西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评价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