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既是人民法院以能动司法理念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也将成为在诉源治理中探索人民法院新职能的“试验田”。然而,由于延伸工作与人民法院以判断为主的审判工作具有内容和属性方面的差异,加之各级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体量以及投入司法资源的能力差异较大,造成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在实践中的开展情况堪忧。为此,本文建议在合理分析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功能、属性的基础上,以能动司法为指导重新构建我国未成年人审判延伸工作体系,并且设计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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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