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现摘编如下。第二章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第十一条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