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进一步加强兽药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效率,我部组织修订了《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农办医[2005]17号)同时废止。特此公告。2017年10月30日兽药注册评审工作程序为规范兽药注册评审工作,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注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一、职责分工(一)农业部兽医局主管全国兽药注册评审工作。(二)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负责兽药注册申请的技术审查和技术评审、兽药注册现场核查以及评审资料的档案保存

  • 单位
    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