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子商务迅速发展的今天,格式合同因其简单、快捷的特点得以广泛适用。与此同时,格式合同中有关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争议问题在逐年增多,且相应的司法裁判尚未统一。因此,有必要寻求消费公益诉讼与协议管辖格式条款争端问题的契合点,推动消费公益诉讼制度在该问题上的广泛应用。在引入该制度的过程中,需适当增加消费公益诉讼程序启动的法定主体,推行格式条款协议管辖的"黑名单"制度,并对格式条款公益诉讼的溯及力规范予以重构,从而化解网络购物合同之协议管辖权分歧,实现经营者与消费者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