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残疾个体的自我决定能力有利于提升其学业水平,促进其就业和社区参与,提高其生活质量。本研究运用元分析方法,以即时效果和追踪效果为结果变量,考察被试特征、干预特征、评量主体和实验设计4个群组10个因素的调节效应。研究结果发现,残疾个体自我决定能力干预的即时效果达到中等以上效果,调整后的追踪效果达到中等以上效果;即时效果受被试年龄段、残疾类型、干预内容、家庭参与、评量主体的调节。后续研究应在研究对象、干预方法、追踪研究、本土化方面做进一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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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