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评估内蒙古地区"三高"患者血糖、血压和血脂的治疗和控制情况,探索其影响因素。方法基于国家2015年"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建立的人群,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70 380名35~75岁的居民参加了调查,从中筛选出4 930例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及血脂异常的"三高"患者。采用标准化问卷进行调查,包括基本信息、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测。通过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采用逐步法筛选影响因素。结果内蒙古地区35~75岁"三高"患者糖尿病、高血压、血脂异常的标化治疗率分别为25.3%、44.0%和7.9%,标化控制率分别为3.7%、7.6%和30.7%。糖尿病、高血压的治疗率和控制率随年龄增长呈逐渐增长趋势(χ2糖尿病治疗趋势=85.897,χ2高血压治疗趋势=120.763,P趋势<0.001;χ2糖尿病控制趋势=20.093,P趋势<0.001;χ2高血压控制趋势=11.274,P趋势=0.024)。与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相比,蒙古族糖尿病治疗率、高血压治疗率与控制率较低(χ2糖尿病治疗=7.809,P=0.020;χ2高血压治疗=21.035,P<0.001;χ2高血压控制=17.706,P<0.001)。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发现,CVD疾病史、年龄、性别、婚姻状况、民族、学历、居住地区、吸烟等是"三高"患者是否进行血糖、血压、血脂治疗或得到控制的影响因素,其OR值(95%CI)分别为:1.67(1.36~2.05)、4.08(2.49~6.71)、0.72(0.63~0.82)、1.73(1.05~2.89)、0.66(0.54~0.82)、1.30(1.01~1.83)、2.10(1.45~3.05)、1.57(1.23~2.03)。结论内蒙古地区"三高"患者的血糖、血压、血脂治疗和控制水平远不理想,高治疗率并不意味着高控制率。应积极制定相应防治策略,提高"三高"患者的治疗效果,以降低心血管等疾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