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法视野下的中国成年精神病人监护制度

作者:陈圣利
来源:盐城师范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 36(01): 20-23.
DOI:10.16401/j.cnki.ysxb.1003-6873.2016.01.005

摘要

成年精神病人因智力缺陷无法"自治",故有设置监护制度的必要。众多国家和地区对成年监护制度都有较大幅度的修订,应引起我国立法的重视。我国现行成年监护制度过于粗陋,由单位指定或担任监护人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未来立法应完善监护人选任方式,细化监护事务规定,建立监护监督机制。

  • 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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