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土地是农垦的生存之本、发展之基、民生所依。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维护农垦权益、促进垦区社会和谐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夯实垦区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垦区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实现土地资源资产化的客观需要。2016年12月30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发布文件,明确到2018年底,完成权属清晰、无争议的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为此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兴安农垦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综合示范点,探索出了"区位合理、条件必备、便于管理"的不动产单元划分办法,总结出了"按类分宗、四证到位"的农垦用地确权登记工作模式,解决了农垦用地登记发证的关键问题,理顺了农垦用地登记发证的整体思路,为农垦用地登记发证工作走上快车道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