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任何一个国家因采取非监禁刑事强制措施而潜逃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肯定是存在的,所以,如果不是因为人大代表的身份,广东梅州石育清潜逃事件将不至于引起如此众多关注.如果我们理性而不过分情绪性地看待这起事件,就不至于因为出现犯罪嫌疑人潜逃后果而一概否定检察机关不予批捕决定本身的合法性,而应客观求是地考察检察机关作出决定时是否合法、合理地考量法律规定和政策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