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业银行作为金融中介,对社会资金的流向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绿色信贷作为可持续战略的有力工具,提高了企业信贷的门槛,用经济杠杆引导环境风险的预防与污染治理成本的转移。为扭转企业用低成本粗放式的生产经营方式污染环境的现状、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以未来的良好生态经济效益和环境反哺金融业,必须建立起商业银行的环境责任制度。本文将论述商业银行承担环境责任的必要性及环境责任主体扩大后面临的困境,并以美国超级基金法中的贷款人环境责任为参照,提出我国建立商业银行环境责任制度的初步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