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非国家工作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挪用公款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对于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公款使用人如何认定为共犯,在司法实践中存在认识上的争议,特别是使用人是否明知是挪用的公款,在证据的认定和法律的界定上存在取证难度和认识分歧。本案非国家工作人员嫌疑人拒不供认指使、策划挪用公款而使用,对挪用款项为另一嫌疑人所在单位的公款不明知。因此本案在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为挪用公款共犯上具有一定难度,对类似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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