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的本质是什么?解答这一核心问题,需要超越“作为组织的单位”和“作为制度的单位”两种视角。本文从“共同体”的视角展开对单位的研究,在我国早期的城市治理实践中,选取1946—1956年的哈尔滨市国营企业单位为研究对象,探讨单位的建构逻辑与实践机制。基于档案文献、地方志、厂志与统计年鉴等资料,本文展现了早期的国营企业单位是如何生成并不断拓展城市人口治理、社会资源分配、组织和服务等职能,进而成为一种高度复合性的城市“组织—空间”单元和新的共同体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