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拉康在弗洛伊德"升华说"的基础上提出了"大写之物"的欲望创造论。他不满于弗洛伊德将"升华"作用还原为自我的心理反射机制,并批判这一观点局限于传统美学的道德主义程式,遮蔽了创造行为的深层动机。通过重新阐释弗洛伊德的"物"、海德格尔的"虚空"以及克莱因的"填补冲动",拉康将创造行为定义为"大写之物"的能指化表达,即围绕实在界的"大写之物"建立起表象与能指的连环。在创造过程中,欲望充当源源不断的动力,它具有跨越实在界与象征界的中介性以及变动不居的生成性。这些特性昭示出创造行为的开放性,对我们从精神分析视角审视艺术创作具有重要的启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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