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在阐述基本理念时明确指出:"语文课程还应考虑汉语言文字的特点对识字写字、阅读、写作、口语交际和学生思维发展等方面的影响,在教学中尤其要重视培养良好的语感和整体把握的能力。"所以作为语文教师,应该要重视学生朗读能力的培养,达到"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这一基本要求,从而培养学生语感,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