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办财[2014]42号有关省、自治区农牧(畜牧、农业)厅(局)、财政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财务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14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以下简称草原补奖政策)继续在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13个省区,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实施。为深入推进草原补奖政策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