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41号《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的决定》已于2022年11月15日经第27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李小鹏2022年11月21日交通运输部决定对《航空器型号和适航合格审定噪声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33号)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