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进一步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国家发改委会同工信部、公安部、财政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并于2023年7月20日印发。本次印发的《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共10条,其中多条措施涉及商用车行业:——支持老旧汽车更新消费。鼓励各地加快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违规非标商用车淘汰报废。鼓励各地综合运用经济、技术等手段推动老旧车辆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