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我国有关商标纠纷的司法实践和行政执法实践中,含乳饮料所属商品类别的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我国司法和执法人员。生产各种不同含乳饮料的企业在进行商标注册时,如何为自己所生产的产品选定一个准确对应的商标类别,也是一个捉摸不透的问题。这是因为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下称"区分表")中,从字面上看,起码存在三个与含乳饮料相关的商品类别,分别是:第29类的奶及乳制品中所包括的牛奶饮料(以牛奶为主)、奶茶(以奶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