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8年1月29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宪法修改小组副组长栗战书在受中共中央委托作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的说明时特别强调:"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做到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据此,笔者结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对宪法修改草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