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SDPR-2018-0200001鲁海渔[2018]20号沿海各市海洋与渔业局,厅直有关单位:为加强涉韩入渔渔船管理,保障渔民切身利益,维护涉韩入渔生产秩序稳定,制定《山东省涉韩入渔渔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2018年2月1日山东省涉韩入渔渔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涉韩入渔渔船管理,提高渔船管控能力,保障渔船渔民切身利益,严防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和安全事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入渔渔船必须安装卫星定位、AIS设备并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出海作业时应保持全程开启。渔船射频标签须在规定位置安装并确保标签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