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银行业消费者投诉在法律和制度层面已经得到规制,但在实践中,监管部门、银行、消费者三者之间因投诉产生的矛盾往往对立又难以调和。当前,银行保险监管机构改革在基层基本落地,应充分利用机构改革制度调整的"窗口期",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处置机制,强化分类与专业化治理力度,助力监管维稳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成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