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加坡、日本、韩国是我国的东亚近邻,在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发展过程中,均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和创新。运用制度分析法对新、日、韩三个国家进行共性研究可知,三个国家的财产申报制度能够有效落实,均离不开立法的保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制度设计、健全的相关配套制度。总结借鉴新、日、韩三个国家的经验,对于推动我国公务员财产的申报、助力廉政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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