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法典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相对较高的地位,其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也是公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和民商事案件的重要依据。而在民法典形成的过程中,其存在一定的法律渊源,推动法典化进程的开展。并且在现代,法律渊源呈现出多中心主义和多元主义的特点,要想保障民法典实现与时俱进,则要坚持开放性原则,充分符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因此,本文主要分析法律渊源的概念,并重点讨论民法典规定的习惯法、国际条约等法律渊源,并探讨其他法律渊源是否可以作为民法典的正式渊源。旨在运用法律解释学的方法,为民事案件审判提供参考,促进民事立法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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