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第5版)》(DSM-5)中双相障碍和抑郁障碍的混合特征诊断标准提出异议,并试提出可能的解决方法。目前,DSM-5中双相障碍的混合特征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存在某些问题,特别是作为伴随特征的诊断标准,给临床带来一定的困扰。DSM-5虽然摒弃了过去抑郁和躁狂同时存在、同时符合抑郁发作和躁狂发作的严格诊断思路的标准设置,而改为存在3个或以上相反症状的诊断标准。但是两种截然相反的症状或症状群同时存在所导致的状态或特征的诊断困难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实际临床工作中,伴混合特征时,躁狂背景下的抑郁症状已经不典型,抑郁背景下的躁狂症状有时也失去典型躁狂的本色。因此,本文主要针对混合特征的精神病理学特点,结合临床以及部分研究观点进行分析,提出某些可能有建设性意义的设想,以期为混合特征的临床问题解决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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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浙江省立同德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