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这个周末,我起早了,坐在客厅餐桌旁吃早餐的时候,无意中看到几张报纸,因为昨晚爷爷去开家长会,我想可能是班主任在会上发的,就随手拿过来看了看。刚开始我还没怎么在意,但当我的目光扫过一行字后,便久久地停在了上面——“第二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