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选择渭北陇东黄土旱塬区典型土地整治项目,依据《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运用多因素法确定了补充耕地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补充耕地质量等别进行了评价。结果表明:新增耕地国家级自然等为11级,国家级利用等为11级,国家级经济等为9级,通过土壤有机重构,增加灌溉设施等工程措施,补充耕地质量等别高于周边耕地,实现了耕地质量和数量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