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业供给侧改革的主体是主导农产品生产与销售的农民合作社,而达成改革目标的必要途径是加强农业技术创新。本文通过构建以政府与农民合作社为委托代理双方的农业技术创新模型,并引入了政府补助因素。通过分析最优解与各参数间的变化关系,得出以下研究结论:政府补助可作为农民合作社的补充性收益,应根据技术创新绩效浮动调整;相较于风险中立而言,政府若具有风险规避属性,其经济补助意愿和程度会显著变低;技术创新程度受到绩效转化效率、创新成本率、农民合作社风险规避度和技术创新效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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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济管理学院; 沈阳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