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不仅要顺应新时代发展的需求,也需要充分的理论准备和实践检验。将党内法规提升至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组成部分后,党内法规的建设不仅能够从法治层面给予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又能进一步为改革后的机构职能划定确定边界和规范指引,还能通过党内新机构、新职能的试点和经验总结为机构改革提供实践样本。国家监察委的改革正是如此,即纪委通过党内法规促进各项监察试点工作顺利展开,在规范层面保障了监察立法和改革的顺利实施,为改革提供合法性基础,为监察权力运行的规范性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