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学办学自主权源自国家教育权、社会教育权以及教师专业自主权,其中尊重教师“专业自主权”是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的基本前提,对于激活教师专用性人力资本及其育人主体价值起到关键作用。在“县管校聘”教育政策下,存在忽视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动性和专业空间,削弱中小学办学自主权等问题。因此,扩大中小学办学自主权应突出教师专业权力特征,完善“县管校聘”工作方案,健全教师专业发展机制,营造公平竞争教学氛围,强化教师权益保障体系。